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廬陽經開區管委會、臨廬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2020年廬陽區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已經區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8月21日
2020年廬陽區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
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加速區域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增強創新驅動力,全面提升區域產業綜合實力,結合區域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一、招大引強,全力發展新龍頭
1、重大企業(項目)落戶獎勵。
新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營500強、中央企業、省市屬大企業大集團,以及上述企業的子公司,龍頭企業、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具有行業影響力的高新技術企業、文化創意產業,各類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上市或擬上市公司、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其他符合合肥市大項目導則標準企業。(上述企業需為具有運營中心、結算中心、財務中心、銷售中心等綜合功能、年度綜合貢獻較大的各類省級以上總部型企業)給予以下獎勵:
(1)一次性入駐獎勵。注冊之日起1年內實繳資本按不超過1%給予獎勵,最高補貼1000萬元。
(2)辦公用房支持。在我區購置辦公用房的,按購置費2%給予辦公用房補貼,最高補貼200萬元;在區內租用自用辦公用房且實際入駐辦公的,連續三年按照同地段市場價20%的標準給予房租補貼,年度最高補貼50萬元。(執行部門:區投資促進中心)
二、加快培育,厚植發展新優勢
2、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獎勵。
(1)上市后備企業培育。對區內完成股改并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后,給予100萬元獎勵;首發上市成功后,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在上交所科創板首發上市的企業再給予20O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利用紅籌和VIE等架構在境外交易所首發上市融資的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2)新三板掛牌后備企業培育。對當年成功掛牌新三板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已掛牌新三板并實施再融資的企業,按照股權融資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50萬元;對完成股改并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3、財政金融產品運行獎勵。
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4321”新型政銀擔業務支持廬陽區企業融資,對支持廬陽區企業年度貸款發生額達到2億元、3億元、4億元、5億元的擔保機構,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一次性獎勵。各家機構合計不超過100萬元,如超過100萬,按年度貸款發生額比例進行分配(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4、優質企業貸款貼息獎勵。
擇優對當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業或經省市評審認定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戰略新興企業、電子商務企業、大數據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文化創意企業,對其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用于擴大主業范圍生產經營的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給予最高30%貼息,單個企業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若使用稅融通、政銀擔等財政金融產品貸款的,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50%的利息貼息,單個企業獎補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各類型企業不超過10家,與合肥市政策、廬陽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政策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
5、企業持續發展獎勵。
(1)規上工業企業。上年度工業總產值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本年度增幅達5%以上(含5%)的,給予產值總量萬分之一的一次性獎勵,增幅達8%以上(含8%)的,給予產值總量萬分之二的一次性獎勵;上年度年度工業總產值在1億元以下的,本年度增幅達6%以上(含6%)的,給予產值總量萬分之一的一次性獎勵,增幅達10%以上(含10%)的,給予產值總量萬分之二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2)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對新認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且當年產值保持增長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產值達2000萬元以上且保持增長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給予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總量萬分之五的一次性獎勵。與工業企業不重復享受,企業在次年申報政策資金前,需保持產值持續穩定增長。(執行部門:區發改委)
(3)規上服務業企業。對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服務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增幅達10%以上(含10%)的,給予營業收入總量萬分之二的一次性獎勵,其中,億元以上服務業企業或高技術服務業企業給予營業收入總量萬分之五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營業收入達到規模以上條件(規模標準參照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并首次入規(須經統計部門認定為新增企業)且當年營業收入增幅達20%以上(含20%)的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企業在次年申報政策資金前,需保持營業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執行部門:區發改委)
(4)商貿流通企業。對零售額億元以上批零業企業和零售額1000萬元以上住餐企業,當年零售額增幅達8%以上(含8%)的,最高給予零售額總量萬分之二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零售額達到規模以上條件(規模標準參照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并首次入規的批零業、住餐業企業且當年零售額增幅達20%以上(含20%),零售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最高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零售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最高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年零售額達到規模以上條件(規模標準參照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并首次入規的批零業、住餐業個人且當年零售額增幅達 20%以上(含20%),零售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最高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企業(個人)在次年申報政策資金前,需保持零售額正增長。(執行部門:區商務局)
(5)建筑企業。對民營企業產值達到2億元(含2億元)、5億元(含5億元)、20億元(含20億元)、50億元(含50億元)、100億元(含100億元)的建筑業企業,且當年產業增幅達5%(含5%)的,分別給予2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基礎性獎勵;對以上獲得基礎獎勵的企業當年產值增幅達10%以上(含10%)的,在基礎獎勵的基礎上給予產值增量的萬分之五的獎勵。對非民營企業產值達到20億元(含20億元)、50億元(含50億元)、100億元(含100億元)的建筑業企業,給予突出貢獻團隊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獎勵不累加)(執行部門:區住建局)
(6)進出口企業。對當年進出口額超千萬美元且保持穩定增長的進出口企業,對其進出口總額按照最高1美元2分錢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補不超過40萬元。(執行部門:區商務局)
(7)文化企業。對首次入規的文化旅游企業,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文旅局)
三、創新驅動,構建發展新格局
6、專利發明獎勵。
(1)支持專利發明。對當年獲得國外、國內發明專利授權且繳滿連續三年年費的企業或個人,每件給予5000元獎勵。(以上獎勵專利申請地址須在廬陽區范圍內)(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2)支持專利代理、授權。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我區企業申請發明專利,申請量達100件的,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得授權量達50件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7、科技認定獎勵。
(1)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總體規模不斷擴大。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重新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已獲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非本區域企業首次落戶廬陽區的給予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2)支持創新團隊創優。對獲得省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和一等獎、二等獎的企事單位,分別獎勵創新團隊10萬元、5萬元。(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3)支持知識產權創優。企業新認定為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當年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企業,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8、科技轉化獎勵。
(1)鼓勵企業吸納先進技術并完成技術合同登記工作。依據當年度全國技術合同登記系統中的累計交易總額給予一定獎勵,年度累計交易總額100-200萬元的(含 100萬元,不含200萬元,獎勵2萬元;200-400萬元的(含200萬元,不含400萬元),獎勵3萬元;400萬元-500萬元的(含400萬元,不含500萬元),獎勵5萬元。(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2)鼓勵科技服務企業。對當年新入駐廬陽區科技咨詢服務機構,服務區內企業30家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經合肥市科技主管部門批準登記的科技咨詢服務機構,當年在廬陽區成功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5家、10家、15家 的,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15萬元。(執行部門:區科技局)
9、品牌創建獎勵。
(1)支持企業標準化發展。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5萬、3萬元。對主導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排序最前)、省、市地方標準,每個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5萬、10萬、5萬、3萬元。(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2)支持馳名商標發展。對首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在省級、市級獎補的基礎上,配套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商標)的企業或組織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3)支持“老字號”發展。對新認定的“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和“廬陽老字號”品牌,在我區注冊經營并納入社消零限上統計的老字號企業,年營業額超500萬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和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年營業額超1000萬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商務局)
(4)支持企業質量管理。新獲得全國質量信得過班組、安徽省質量獎、市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獎、合肥市質量獎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質量管理團隊15萬元、10萬元、5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5)支持企業參展。鼓勵本區企業參加各類國際級和國家級大型展會,按照實際參展面積,特裝站位每平方給予200元的參展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6)支持“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工程。對2019年1月1日以來新認定的“放心糧油”和“主食廚房”固定網點,按照網點數和經營業績擇優,按每個店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與合肥市政策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區發改委)
(7)支持特色街區建設及認定。對新獲得市級特色商業街稱號的,給予投資主體(運營管理單位)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商務局)
四、促進轉型,培育發展新動能
10、商貿企業轉型升級獎勵。
(1)跨境電子商務扶持獎勵。對通過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且年度在線交易額首次超過100萬美元、300萬美元和500萬美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和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為我區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報關報驗、物流、退稅、結算、信保、融資等綜合服務或提供代運營等專業服務的跨境電商服務平臺,服務我區企業年度在線交易額超300 萬美元、500萬美元和800萬美元的,分別給予5萬元、10 萬元和1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商務局)
(2)服務外包離岸執行獎勵。對當年服務外包離岸執行金額超100萬美元、300萬美元、500萬美元,且增幅超過20%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商務局)
11、文化企業轉型獎勵。
(1)支持文旅品牌建設。由我區推薦,獲得省級、市級文化(旅游)產業示范基地(園區)稱號的企業或集聚區,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評定為省、市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科技旅游基地、休閑旅游示范點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文旅局)
對獲得市級特色文化街區稱號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文旅局)
(2)支持舞臺藝術精品創作生產。演藝類公司組織優秀編劇、舞美、音樂、服裝、燈光等主創人員創制的原創舞臺劇,經組織專家審核認定為精品并進行商業演出不少于30場的,按照創演成本、商業演出場次,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文旅局)
(3)支持社會資本新建文化場館。社會資本新建改建投資200萬元以上的民辦博物館、展覽館、美術館,投資100萬元以上的城市閱讀空間、特色實體書店、攝影(錄音)棚、影視后期制作基地,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項目20萬元或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80萬元。(執行部門:區文旅局)
(4)支持演藝類場地擴大經營。對在我區投資設立的經營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演藝類劇場、劇院、演藝類酒吧、茶館,其中演藝類劇場、劇院的舞臺面積不低于200平方米;演藝類酒吧、茶館的舞臺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文旅局)
(5)支持精品惠民旅游發展。加強“夜游廬陽”、“老城游”、“逍遙游”等精品惠民旅游線路開發,加大旅游宣傳推薦,招徠游客到廬陽區旅游。對參與“夜游廬陽”等精品惠民旅游線路開發的文旅企業、景區景點和示范基地組織開展有影響力的文旅活動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進行獎補。對組織游客來廬陽區旅游,根據廬陽精品惠民旅游線路組織“一日游”并帶動我區旅游消費的團隊,給予廬陽區招徠社按照游客最高每人20元標準進行獎補;組織“二日游”并帶動我區旅游消費的團隊,給予廬陽區招徠社按照游客最高每人40元標準進行獎補。(執行部門:區文旅局)
(6)支持發展民宿等旅游新型業態。對投資100萬-500萬元建成的民宿,且證照齊全、對外運營時間不低于1年、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完善、未發生安全事故,通過專家評審后,按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25萬元一次性補助。(執行部門:區文旅局)
12、建筑企業轉型升級獎勵。
(1)支持建筑企業轉型升級。對當年獲得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或專業甲級資質的勘察設計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同時獲得照明、消防、裝修等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獲得專業甲級資質的監理企業,或同時獲得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理中的任意兩項甲級資質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住建局)
(2)支持企業落戶獎勵。對區外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特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當年將注冊地及稅收關系變更到我區的,給予50萬、200萬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住建局)
13、工業企業轉型升級獎勵。
(1)支持工業項目投資。對在我區投資統計范圍內,按照統計關系,對當年工業項目實際上報且統計部門予以認定的投資額在1000萬元(不含1000萬)以內的工業項目,按照認定額千分之二給予獎勵;投資額在1000-5000萬元(不含5000萬)工業項目,超過1000萬元投資額部分,按照認定額千分之一再給予獎勵。(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2)支持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建設。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或創新產品的企業,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3)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新認定為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10萬、2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4)支持企業創新示范、加強工業設計。新確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15萬一次性獎勵;新確定為安徽省新產品給予5萬元獎勵,每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新確定為市級品牌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給予10萬一次性獎勵。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獲得省、市優秀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獲紅點獎、IF獎、G-Mark獎、IDEA獎、紅星獎、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的,給予每個產品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14、現代農業發展獎勵。
(1)對當年新獲得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認證的,每個品種給予4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農林水務局)
(2)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農場稱號的,分別給予6萬元、4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區農林水務局)
(3)新引進或自主培育名、特、新、優農業品種(包括花卉、經果等),并成功試種且推廣種植,露天種植面積達20畝以上或大棚種植面積5畝以上,經國家和省市區各級抽檢產品檢測均無農殘超標的,給予每個新品種3萬元一次性獎補。對西瓜品種種植面積達20畝以上的生產主體,國家和省市區各級抽檢產品檢測均無農殘超標,每畝補助1000元。(執行部門:區農林水務局)
(4)鼓勵轄區農林企業向從事生態農業發展進行轉型升級,支持企業新建水利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節水灌溉設備、水肥一體化設備、農產品冷藏設施、物聯網設施等項目,且具備常年生產能力,按投資額的3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獎勵總額不超過40萬元。(執行部門:區農林水務局)
15、樓宇資源盤活提升獎勵。
(1)鼓勵樓宇管理運營主體招大引強。對因投資管理主體或招商中介獨立新引進世界500強企業、中央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民營500強企業、行業領軍企業等知名企業,在廬陽區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管理、投資、財務、運營、營銷等功能性機構,給予投資管理主體一次性獎勵不超過20萬元;如該功能性機構當年在廬陽區年納稅總額達到500萬元的,再給予樓宇運營管理主體一次性獎勵20萬元。(執行部門:區投資促進中心)
(2)鼓勵完善樓宇配套設施。對符合規劃且納入重點培育樓宇庫的商務樓宇,經批準允許更新改造的(實施外立面、電梯設備、硬件設施改造、提升建設),經屬地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區投促中心備案,更新改造持續投資額200萬元(含)以上的樓宇,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資助,更新改造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樓宇內智能管理系統、門禁系統或公共服務平臺等軟件設施改造、提升建設,經屬地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區投促中心備案,按照實際投資額的50%給予樓宇投資管理主體資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執行部門:區投資促進中心)
16、大力推進軍民融合發展。
對新獲得國家或省軍民融合發展專項支持的項目,每個項目按國家或省獎補資金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執行部門:區發改委)
五、完善保障,構筑政策新體系
17、依托廬陽區產業發展基金,構建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重點支持符合廬陽區產業發展新方向的各類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
(1)根據省《關于進一步扶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和市《關于進一步支持人才來肥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設立區級扶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能夠引領和促進我區產業發展、推動我區產業轉型升級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以及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執行部門:區人才辦)
(2)設立“廬陽區金融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支持轄區金融業發展,實施方法參照《廬陽區推動金融業發展扶持政策》執行。(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3)設立“廬陽區商貿零售業轉型發展專項扶持資金”,支持轄區商貿零售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法參照《廬陽區推動商貿零售業轉型發展扶持政策》執行。
(4)設立“廬陽區大數據產業專項扶持資金”和“廬陽區大數據產業發展基金”,支持轄區大數據企業發展,實施方法參照《廬陽區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扶持政策(試行) 》執行。(執行部門:區經信局、區數據資源局)
(5)設立疫情防控專項資金池,支持轄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復工復產,實施方法參照《廬陽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執行。(執行部門:區直各相關部門)
(6)為充分發揮全區商務樓宇物業服務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戰斗“堡壘先鋒”作用,對在疫情防控期間,能夠嚴格落實企業職責、表現突出的廬陽區商務樓宇(住房用途為辦公)物業服務企業給予獎勵補助,實施方法參照《關于對廬陽區商務樓宇物業服務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實施獎補的通知》執行。(執行門:區住建局)
18、對符合產業規劃,對全區經濟拉動性強、關聯性大、有特別重大影響和知名度的企業或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執行部門:區投資促進中心)
19、對符合條件的相應人才,可享受廬陽區人才公寓銷售政策,實施方法參照《合肥市人才公寓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執行部門:區國投集團)
六、附則
20、本政策重點支持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關系均在廬陽區,具有法人資格并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21、本政策嚴格執行資金總量控制原則,允許資金統籌使用。
22、企業符合本政策多項條款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和項目,原則上不重復享受本扶持政策。同一企業當年獲得的獎勵金額合計原則上不超過企業年度綜合貢獻。除特殊規定外,本政策獎補資金均可用于激勵企業負責人或管理團隊。
23、企業當年存在重大偷稅漏稅、騙取扶持資金行為的,存在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存在環保等重大問題、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勞資糾紛等群體性事件并負主要責任的,取消本政策范圍內的獎勵享受資格。
24、按“誰兌現,誰負責”的原則,由各政策執行部門負責政策資金的績效管理,牽頭組織開展政策績效評價,本部門執行政策的績效評價報告報送區政府及財政部門。評價結果作為政策調整的依據。區審計部門負責加強對政策執行的審計監督。
25、對于年度內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由各執行部門牽頭按季度組織申報兌現,對于涉及年度指標條款的企業,于2021年3月由政策各執行部門牽頭組織申報兌現。政策兌現由企業向各執行部門提交審查材料,經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區政府批準,兌現獎勵資金。
26、本政策由廬陽區財政局負責解釋,將根據經濟形勢發展和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補充完善新的政策措施。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1年。
抄送:區委各部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政協辦公室,人武部,法院、檢察院。
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24日印發